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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执一词的“强奸”到底该相信谁
2016-04-11 14:24:19   来源:    点击:

 

一、基本案情
  李某宣称被在一酒店房间内遭到陈某强奸,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公安机关以强奸罪立案调查,并于2015年6月将陈某刑拘。陈某被刑拘后,陈某的家人心急如焚,陈某的父亲最终找到了四川法之缘事务所李保欢律师,聘请李律师担任陈某的辩护人。
二、办案思路
李律师担任辩护人以后,第一时间会见了陈某,对案情进行了初步梳理。陈某坚称没有有强奸行为发生,甚至连性行为都没有发生,只有双方自愿的手淫行为发生。可所谓的“受害人”李某坚称有性行为发生,且陈某采用了暴力,是违反其意志的。就这一情况,两人的说法完全是矛盾的,显而易见的是其中有一个人在说谎。要拆穿一个人的谎言,最好的方法是从细节处入手,李律师在会见陈某时,特别注意询问案件的细节情况,在案件到了审查起诉有机会翻阅卷宗的时候,将卷宗的证据材料,进行逐字逐句细读,反复推敲,从细节中发现矛盾所在。最终认为李某在说谎,陈某陈述的是事实,陈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。
三、案件结果(历经艰辛)
李律师接受委托后,经过多次会见当事人陈某,从陈某的描述了解到。陈某并不属于强奸,并积极和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沟通,希望能够变更强制措施,不逮捕陈某。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拒绝了辩护人李律师的意见,将陈某逮捕。
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,辩护人终于有机会看了案件,辩护人看到案卷材料以后,通过再次会见陈某,走访案发现场,从案件细节中找出案件错误。辩护人反复推敲案情,发现了辩护人本案中所谓的受害人“李某”的二处谎言,三处疑点,五处反常行为,并向检察机关的承办人及相关领导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,指出了李某陈述不是事实。最终最终,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李律师的意见,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。陈某也在历经8个多月的羁押以后无罪释放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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